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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批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公布 电力类占36席

发布日期:2014-06-03 浏览次数: 1381
    5月下旬,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《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》(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。该《通知》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,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,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奠定基础。

  《通知》指出,将在基础设施等领域首批推出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。据悉,推出的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80个项目涵盖铁路、公路等方面,其中在电力领域共有36个项目,主要包含重大水电、风电、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,所涉及的能源领域还包括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,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。涉及电力的主要项目为:青海黄河上游玛尔挡水电站、湖北清江姚家平水电站、四川霍曲雄美水电站、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、承德风电基地二期项目、龙羊峡水光互补基地二期项目、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(30个)。同时,本次鼓励 和吸引社会资本的模式主要以合资、独资、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。

  对于起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首批80个项目,《通知》表示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,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,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,尽快形成示范效应;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,应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、建设及营运,具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,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。

  本次在公布80个项目的同时也要求落实好项目监督监管等配套工作,共同做好本批公布的80个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、宣传引导、服务监管工作,通过推动实施示范项目促进社会资本愿进来、进得来、留得住、可流动,切实激发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领域的积极性。

  信息来源:人民网